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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市中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第二批)的公告

来源:编辑:时间:2024-04-22

为进一步加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群众法治需求,根据《市中区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方案》,现面向全区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选聘5名人员加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理论基础扎实,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或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丰富,有行业公信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四)熟悉市情、区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五)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六)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党纪处分。

(七)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情形。

二、服务范围

(一)就党委和政府部门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对决策的合法性、法律可操作性及决策实施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社会问题等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

(二)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就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提出建议,对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配套解决措施等进行研究,对拟实施事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作出评估预测,并提出防范和应对处置建议。

(三)就重大矛盾纠纷、重大疑难信访积案提出化解对策,通过调研、调解形成群众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处理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四)就其他重大涉法问题开展集中研讨,依法依规提出意见建议。

(五)参与区法学会组织开展的有关学习、宣传、调研等活动。

三、报名时间

2024422—2024430日。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当面递交材料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过当面递交形式报名的,书面材料递交至区法学会综合室(建华西路三中西校北门对面4411室);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提供报名所需各类材料的电子版和原件扫描件,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zszqfxh@163.com

五、报名材料

由本人填写《市中区选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报名表》(见附件)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职称、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审核

区法学会负责报名者所提供报名材料的审查、核实工作。报名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七、审定

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根据公平竞争、优中选优原则,共同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甄选,并将拟入选市中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第二批)人员名单通过市中长安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任为市中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签订聘任协议,由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颁发聘书。

八、管理机制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实行任期制和聘任制,任期3年,可连任,聘任协议逐年签订。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区法学会具体负责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年度考核工作,经考核不合格,或无法正常履职,以及存在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情形的,将解除聘任关系,及时进行调整。

联系人:吕婧蕾

联系电话:0632308325313287385258

附件:市中区选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报名表

中共市中区委政法委员会

市中区法学会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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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中区选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