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以租代购”引发的合同纠纷通过“山东解纷码”上传至平台。此时案件已进入法院立案程序,若单纯走诉讼流程,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加剧双方矛盾。街道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介入分析研判,立即启动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开展先行调解。经与双方当事人有效沟通,逐步厘清争议焦点:原告严某要求收回剩余租金及相应罚金;而被告管某则面露难色,坦言自身近期经济周转困难,希望能减免部分费用并延长还款期限。找准矛盾症结后,调解团队秉持“情、理、法”融合的原则,结合《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方面向管某细致释明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其认清责任、主动履约;另一方面向严某耐心说明管某的实际困境,劝说其换位思考、适当宽限还款期限。 “调解不仅要讲法理,更要通情理。”龙山路街道综治中心负责同志介绍,“我们通过一次次面对面沟通、心贴心疏导,把法理讲透、把情理说通,最终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最终,严某同意减免因断交租金产生的部分罚金,管某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分期支付剩余12万元购车款。这起即将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在基层调解力量的介入下圆满化解,成为龙山路街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龙山路街道严格按照“五有目标”和“五个规范化”要求,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创新构建抓前端治未病、抓中端治已病、抓末端治再病“三端融合”机制,着力将矛盾风险化解于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聚焦“前端”源头预防,筑牢辖区平安防线。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推动治理关口前移。一是优化网格体系。深化“警格”与“网格”融合,落实“一日双巡”制度,构建警网融合、警民联动、警社共治格局,推动社区网格员、民辅警、小区物业人员紧密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小矛盾一格解决、大隐患全网联动”原则,排查辖区内的“九小场所”,实现了风险隐患即时上报、实时汇聚。二是定期分析研判。创新推行综治中心“平安月谈”,明确“收集议题—会前调研—召开会议—形成决议—落实反馈”五步工作法,定期召集胜利路派出所、龙山路司法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应急、民政等部门,对重点领域矛盾苗头性问题开展大数据分析,年内发出风险提示函37份,预防转化率达100%。三是创新普法宣传。依托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法学会基层站点作用,创新打造“法润龙山365”工作品牌,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45名,探索“普法+调解+服务”模式,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开展矛盾纠纷“请进来、走出去”“一社区一堂法治课”等活动30余场次,覆盖群众3000余人次。 二、聚力“中端”有序化解,畅通多元调处渠道。坚持集成高效、就地解决,确保矛盾不升级、不外溢。一是扎口诉求办理。探索“两枣+信访+矛调”机制,整合12345热线、“两枣”平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等资源,有效实现“信息实时推送、数据交叉比对、诉求统一分办”,累计受理各类诉求4000余件,实现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让群众化解矛盾“最多跑一地”。二是整合解纷资源。入驻6个常驻部门、15名专职人员,推行“前台+后场”模式,其中“前台”实行受理事项分类办理、分流交办,“后场”落实不满意事项分析研判、协同共治,推动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践行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确保纠纷逐级过滤、分类施策,累计化解矛盾纠纷550件。三是推进联席会商。创新建立“共治响应”机制,健全“网格首调—社区化解—街道协调—联动攻坚”工作链条,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召集相关社区、物业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进行联席会商,采取“线上受理、线下处置”方式化解疑难复杂诉求38次,市民诉求问题解决率、评价满意率分别达98.5% 和98.6%。 三、聚效“末端”精准施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跟踪问效、系统治理,防止案件反弹复发。一是加强群防群治。定期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法治直通车”活动,不断壮大物业保安、商户业主、热心群众等群防群治力量,搭建“网格故事会”“社区议事厅”“街道办事热线”等平台,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在辛庄社区试点“法治楼栋长”居民自治模式,协调物业公司、综合执法、小区业委会就地化解矛盾纠纷90余件。二是开展帮扶疏导。推进政法“连心”工程,践行“两同一解”工作法,对涉及重点人员、困难群体或存在心理问题的事件,及时启动“调解+走访+帮扶”联动模式,深入开展四个“小切口”未成年人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多对一”“一对一”结对帮教模式,联动“家、校、警、社”开展谈心谈话活动12次。三是推动跟踪回访。明确群众诉求办理的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和解决标准,完善临期提醒、二次交办等制度,创新“1+7+28”跟踪回访制度,即调解成功后1天内进行电话回访,7天内开展上门回访,28天内进行效果评估;对未成功调解的纠纷,每月上门、定期沟通,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管、有人办、依法办。 来源:社会治理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