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要把好矛盾风险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努力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法治国家无法外之人,谁都不能为所欲为。对那些聚众闹事、冲击党政机关、打砸抢的极少数人,必领坚决依法处置,不能让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态滋生蔓延。各地区要承担起责任,发生问题要立即处理,不能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2019年1月15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242-243页
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19年1月21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247页
要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着力防范管控各类社会风险,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5月7日)
人心安定,社会才能稳定。现阶段很多社会矛盾是由利益问题引发的,关键是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对症下药、精准施策,既要解决合理合法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也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秩序。《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5月7日)
新形势下,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治理,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5月7日)
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2020年3月29日-4月1日),《人民日报》2020年4月2日
民法典专业性较强,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实施好民法典》(2020年5月29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16页
古人说:“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十四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0年11月16日),《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版,第9-10页
现在,群众工作对象更加多元,群众诉求更加多样,群众工作环境更加复杂。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水平。群众诉求很多是通过信访这个渠道反映出来的。信访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有的是正在发生的现实问题,大多非常棘手。不管怎么难,我们都要想方设法去化解,不能躲着、拖着。当干部就要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上访群众有什么好怕的?我在正定工作时就常常把桌子往大街上一摆,坐在那里听取群众意见,解决了很多上访问题,也真实了解了民情民意。我在宁德工作时推动建立了地、县、乡三级领导干部下访制度,把领导下访日变成群众服务日。此后,我每到一个地方任职都坚持这样做。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既可以消气,也可以通气,关键是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才》(2022年3月1日),《求是》杂志2023年第13期
要健全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22年3月5日)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2023年2月7日),《求是》杂志2023年第19期
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2023年9月20日、21日),《人民日报》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