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三、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组织职工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保障。要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代表职工群众主动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从制度上源头上保障职工群众利益、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2013年10月23日) 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170页 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重点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104页 在行使村民民主权利的过程中,有两个情况要把握好。一是要处理好“走出去”和“留下来”的关系。在大量村民外出务工的情况下,村里的重大事项如何决策,外出村民在本村的权利和权益如何维护,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沿用开会表决、投票决策等老办法是必要的,但这显然难以适应农村人口外流的现实。要创造新办法、开辟新渠道,充分兼顾“走出去”和“留下来”的村民各自在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利和权益。二是要处理好“老村民”和“新村民”的关系。大量外来农民到一些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租房居住、打工务农,同本村居民容易形成差别,容易引发矛盾。促进新老村民和谐相处,既要保障“老村民”的基本权益,也要兼顾“新村民”的利益诉求。要按照法律法规落实“新村民”各项权利,使他们能够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同“老村民”和谐相处。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104页 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2014年9月5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266页 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要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这样做起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269-270页 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要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议事协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275页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我们要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形成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