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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新: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七个现代化”

来源:市中编辑:管理员时间:2019-04-18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鲜明提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如何领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一重大时代命题?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4月17日在给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做专题辅导报告时,从社会治理的理念现代化、目标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体制现代化、方式现代化、政策现代化、能力现代化等7个方面谈了自己的认识与思考。

  陈一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一重大时代命题,赋予了政法战线的时代使命,拎起了政法工作的时代纲目,擂响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战鼓,在政法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战略意义: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行动,是应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的战略举措,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考量。

  ——理论意义: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道路上经历了从“社会管控”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的历史性跨越,不断丰富了社会治理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的新境界,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实现了新飞跃。

  ——实践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创造了“两大奇迹”,在社会治理领域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大胆探索实践,努力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世界意义: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为全球治理体系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开拓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境界。


  一、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巨大的理论勇气和高超的政治智慧,就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引领性的新理念,形成了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要认真领会把握“十二个理念”:

  ——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中国稳定的最大压舱石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让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

  ——坚持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工作的方法论。稳是主基调,是大局,在稳的前提下要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要强化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要依法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确保党的执政安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安全。

  ——坚持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格局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坚持以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社会矛盾大多是由利益问题引发的,预防化解的关键是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力度,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以活力有序为目标导向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一个好的社会,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努力实现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坚持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为基本方式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和道德教化,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坚持以防范化解风险为着力点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要坚持底线思维,既要髙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髙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

  ——坚持以网上网下为共同战场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

  ——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要把科技创新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坚持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心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要调整完善不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把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基层,把为群众服务的资源力量尽量交给与老百姓最贴近的基层组织去做。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社会治理目标现代化

  我们要对标“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对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科学谋划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阶段目标和长远目标。初步考虑,可以构建以下三个阶段目标: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阶段目标(2019—2021)。2021年是我们党建党100周年,2022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我们要研究实施“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在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基本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有四个具体目标:

  一是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功能体系、评价体系、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的社会治理方式基本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社会政策创新、社会治理法律法规完善取得新突破,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基本形成,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迈上新台阶。

  二是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党领导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统一意志进一步强化,对社会治理主体、工作力量、各方资源的战略统筹能力明显增强,党委领导治理能力、政府负责治理能力、群团组织助推治理能力、社会组织协同治理能力、城乡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明显提升。法治社会建设稳步推进,现代科技在社会治理领域得到普遍应用。

  三是社会风险有效化解。立体化信息化社会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明显提高,国家政治安全防线更加牢固,网上意识形态阵地更加巩固,暴力恐怖犯罪、个人极端犯罪得到有效防范,重特大刑事案件、多发性治安问题、群死群伤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四是社会生态得到优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同步优化。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进一步拓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二阶段目标(2022—2035)。从2022到2035年,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基本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三阶段目标(2035—本世纪中叶)。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要求,全面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建成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三、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工作布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基点,以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以解决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实现人的现代化为立足点,统筹国内与国际两个大局、网下与网上两个战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建设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具体抓好“四项工程”:

  ——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要中之要的首位工程来抓。要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战略谋划,完善思路策略,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打击邪教活动,深化反恐怖反分裂斗争,筑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铜墙铁壁,铲除影响政治安全的土壤。

  ——把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基础性工程来抓。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打、防、管、控、建并举,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针对不同时期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以开展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治乱点、补短板、消隐患;要深入推进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要探索“人力+科技”、“传统+现代”的风险预警模式,着力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水平。

  ——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作为险中之险的控制性工程来抓。要准确把握社会矛盾风险新趋势新特点,有效化解历史遗留累积的存量问题,着力管控新形势下出现的增量问题,坚决遏制各类矛盾问题交叉感染、叠加升级产生的变量问题。要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最主要抓手,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要拓宽多元化解渠道,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把保障公共安全作为急中之急的底板性工程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健全长效机制入手,织密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要从最突出的问题防起,全面加强重点物品、重点场所、重点行业、新业态新技术新领域等安全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从最基础的环节抓起,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把好基层公共安全第一道关口。要从最明显的短板补起,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型。


  四、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织保障。要充分发挥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集中力量办大事等一系列政治优势,以改革创新的思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具体要从横向、纵向“两个维度”发力:

  ——横向构建共治同心圆。社会治理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要探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同心圆,增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向心力。具体要构建五个治理体制:

  党委领导体制。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落实领导社会治理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委政法委在平安中国建设中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政府负责体制。政府要履行好社会治理的基本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解决好越位、缺位问题,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和现代科技改进社会治理手段,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

  群团组织助推体制。要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调动群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引领群众投身到社会治理实践中去。

  社会组织协同体制。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专业规范运作、依法依规办事,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救助帮扶、化解矛盾、预防违法犯罪等公益事务。

  人民群众参与体制。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要创新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完善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更好地广纳民智、广聚民力。

  ——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要明确从中央到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努力打造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社会治理指挥体系。目前要突出强调中央、市域、基层三个层面的职能和作用。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对社会治理实施集中统一领导,决定社会治理大政方针、重大举措、重大事项。建立平安中国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力量,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建立健全科学的平安建设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打造市域前线指挥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市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市域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治理层级,随着新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域越来越成为人口等各类要素的集聚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愈加凸显。要制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标准,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用足用好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创新政策举措,着力解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大问题。

  构筑好基层“桥头堡”。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行县级对乡镇(街道)赋权赋能,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完善网格治理方式,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每个楼栋、每户家庭,让“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激发基层社会治理队伍活力。


  五、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

  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既是思想观念的伟大革命,更是方式方法的深刻变革。我们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充分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作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具体要发挥好“五治作用”:

  ——政治引领作用。政治建设在社会治理中具有引领性、决定性、根本性的作用,要切实把政治建设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加强社会各领域的政治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和理想信念教育、中国梦宣传教育,使人民有理想、有信仰、有追求。

  ——法治保障作用。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文明的重要标志。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治理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要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特别是地方立法,有效解决地方治理中的突出问题。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挥执法司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作用。要深入研究生产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执法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问题,拿出治本之策。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健全涉企错案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推动形成明晰、稳定、可预期的产权保护制度体系。要坚持发展讲安全、创新守底线,找准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的平衡点,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德治教化作用。道德具有最深沉、最持久的引领力量。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时代精神的德治体系,让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较高的道德水准之上。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红色革命传统,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陶冶道德情操,用道德滋养法治精神。要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真善美、曝光假恶丑,引导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自治基础作用。基层自治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要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村(居)委会为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框架,明确基层自治权界,让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定、群众的事情群众自主办。要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将基层共治的同心圆越画越大。

  ——智治支撑作用。智能化是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智治的主体内容。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深入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切实解决数据壁垒、重复建设、重建轻用等突出问题,以更高标准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提升政法机关智能化建设水平。深入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用智能化助推决策科学化、防控一体化、服务便捷化。深入推进智能治理安全保障,建立人工智能安全防控体系。


  六、社会治理政策现代化

  社会治理政策是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之一。要围绕打击、防范、监管、协商、服务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创新完善社会治理政策,提升社会治理实效。当前要着重探索创新四个方面的政策:

  ——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政策。要适应社会结构多元化、公共服务需求多样化的新趋势,完善政府向社会分权放权政策、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社会工作者激励保障政策,力求政策创新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打造安危与共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社会治理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政策。要高度重视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促使广大政法干警深刻认同政法职业的宗旨价值,满腔热情地投身政法事业。要健全干警激励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各项从优待警政策,让拼搏者放心、担当者安心、奉献者暖心;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考评指标,为基层减负、为干警减压。要健全辅警管理制度,探索分类分级管理,拓展辅警职业发展空间。

  ——创新优化社会生态的政策。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优化社会生态的重要内容。要完善立法保障,推动出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规,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法治保障和激励。要完善权益保障,积极帮助见义勇为人员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生活上有保障。要完善执法保障,以执法活动和个案处理为见义勇为者鼓气撑腰,旗帜鲜明抵制遇难不帮、见危不救等不良现象。要完善舆论保障,开展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工作,形成惩恶扬善、扶正祛邪、扶危济困的舆论强势。

  ——做强做大政法网上舆论力量的政策。要适应互联网时代传播大势,下决心把政法宣传舆论工作重心转移到网络新媒体上来,加快政法新媒体创新发展,着力做大做强做响政法新媒体,建全建强建活政法新媒体矩阵,尤其要积极创新建制机制体制,打造一支强大政法网上舆论力量。


  七、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会治理体系与社会治理能力相辅相成,我们要围绕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治理体系成熟定型。重点要提高“八种能力”:

  ——学习研究能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真正用以指导社会治理现代化新实践。要重视学习现代社会治理新知识,善于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要坚持“学研用”结合,深入研究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更多创新性理论观点和突破性对策举措。

  ——决策统筹能力。要善于战略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在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上谋治本之策,在维护社会安宁上谋长远之计,在激发社会活力上谋突破之举。要加强系统部署,更加重视各方面任务的整合贯通,更加强调各项政策制度的系统集成。要注重统筹推进,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形成社会治理整体合力。 

  ——改革创新能力。要正确处理好创新与安全、民主与专政、打击与保护、维权与维稳、活力与秩序等关系,确保社会治理领域改革行稳致远。大力弘扬改革精神,善于用改革的思路破解难题,用创新的举措推动落实。要善于把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并上升为顶层设计,推动社会治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坚持典型示范,尊重和鼓励基层创造,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成果。

  ——打击防范能力。要运用好专业化力量,完善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的工作格局。要运用好法治化力量,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既善于从政治高度理解运用法律,又善于从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情,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要运用好智能化力量,提高精准预测预警预防的能力和水平。要运用好社会化力量,加强保安全护稳定人民防线建设。

  ——基础管理能力。要建好基础制度,建立完善社会治理基本制度、运行制度、保障制度,注重健全人口信息、社会信用等基础性治理制度,提高社会基础管理规范化水平。要管好基础要素,围绕人、地、事、物、网、组织等社会治理基础要素,摸清底数、精准施策,提高社会基础管理精细化水平。要抓好基础环节,堵漏洞、补短板、固底板,提高社会基础管理效能化水平。

  ——群众工作能力。要坚持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更加有效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着力解决老百姓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以有效举措安民惠利利民便民。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创新建立联系服务群众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不断把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美好蓝图变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实惠。

  ——舆论引导能力。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善于运用新媒体讲述中国好故事、传播中国好声音,善于运用新媒体引导舆论、动员群众,善于运用新媒体开展网上舆论斗争,不断提高网络政法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要加强网络综合治理,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社会治理的“最大增量”。要创新完善涉法舆论引导机制,不断改善网络政法舆论生态,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狠抓落实能力。要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考核,确保社会治理扎实向前迈进,不断取得实效。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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