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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人大调研组调研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

来源:市中编辑:管理员时间:2019-04-25

4月17日上午,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成旭率调研组一行9人调研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种法举,党组成员、副院长秦丽陪同了实地调研,党组全体成员、破产清算庭全体法官及破产管理人参加了座谈活动。

调研组先后赴万泰集团、佳程橡胶和枣城置业东湖龙城小区实地调研,参观企业厂区,询问破产重组企业发展状况,听取经营者的意见建议,督促破产管理人认真履行职责。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在区法院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种法举院长作《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2013年2月至2019年4月,区法院先后受理企业破产案件22件,已经破产终结10件(包括重整终结2件),12件进入资产变现阶段,涉及职工总人数16445人,激活土地面积数约1713.2亩,激活厂房面积数73.2万平方米。解决了市属下放14家企业及万泰4家企业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了佳程橡胶陷入的“担保圈”风险,破解了枣城置业开发的东湖龙城“烂尾楼”僵局,保障了国企职工、购房户、债权人等群体的切身利益。区法院不断加强对破产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于2014年成立了全市基层法院首家破产清算庭,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实现了机构专门化、人员专业化。坚持分类施策,灵活 “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 “移花接木”三种模式,综合采取重整、清算等法律手段,实现市场主体的有效救治和有序退出。大力推进“执转破”,建立濒危企业筛查识别机制,高效“救治”民营企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做到优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优先维护人民群众的最基本权利、优先维护小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与会代表在听取报告后,对区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进行了现场评议。代表们一致认为,区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司法智慧,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为助推全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代表们从加强破产法宣传、提升审判队伍素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对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吴成旭主任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评价了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提升辖区经济发展质量、保障企业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吴成旭主任指出,破产审判是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司法手段。区法院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继续扎实开展破产审判工作。一要依法有序审理破产案件。打造一流的审判团队、一流的管理团队,委托一流的事务机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同时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保证破产审判平稳有序推进。二要严守破产审判程序。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需要推进的法定程序一点都不能少,确保破产工作的法制化、权威性。同时,要加大审判过程公开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和企业职工理解,凝聚尊重、支持破产审判工作的共识。三要注重破产审判实效。破产审判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小额债权人、企业职工等弱势群体。要围绕提升债权偿付率精准施策,防范和化解信访稳定问题,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要创新破产审判思路。要及时将既有的经验、做法再总结、再提炼,形成行之有效的破产审判模式,推进破产未终结案件及时终结。要探索尝试由资产管理部门购买后再择机处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信息吸引战略投资人等方式,促进资产处置利益最大化。


(市中区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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