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清理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发展环境。4月16日上午,市中区法院组织执行局精锐干警,兵分两路、重拳出击,对枣庄银行、济宁银行枣庄分行申请执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一批“老赖”进行集中攻坚。 市中区法院高度重视本次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与银行工作人员提前梳理案件、摸排定位、规划路线,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行动前,我院党组成员冯兴国、执行局局长付杰对集中执行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随后,20余名干警,驾驶4辆警车,按照团队化、区域化分工,奔赴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们先后到达了滕州、峄城、薛城等地,采取询问、搜查、联系到场配合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同时,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截止发稿前,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市中区法院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5人,其中,采取拘留措施4人,与银行达成分期履行协议1人,执行到位金额104万元。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展示了市中区法院维护金融安全铁的决心、钢的措施,敲响了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最强音。下一步工作中,市中区法院将继续强化政治站位,加大打击力度,积极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建立常态化的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机制,公正稳妥执行各类涉金融案件,为金融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司法环境。 (市中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