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高院印发《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中区法院被山东省高院授予“2017年度全省审判工作先进法院”荣誉称号,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市中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7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401件,结案7715件(含旧存),解决争议标的额20.5亿元。员额法官人均审理案件179件,人均结案数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最高的达到368件,位居全市法官办案数量榜首。破产清算、基本解决执行难、青少年审判、基础建设等工作走在全市甚至全省法院前列,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