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来,市中区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创新推出“三点三化”合法性审核监管模式,全面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工作 将审查文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协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分类,并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根据案卷的审查及处理过程,从文书来源、时间、形式、环节等方面进行精确分析,准确把握审查环节关联性,进行精准归档,根据文件有效期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确保档案记录的完整性和有序性。同时,保证纸质、电子文件协调统一,做好电子档案目录的创建工作,包含档号、文件号、文件类型、文件名、日期、起草单位等,为后期文件查询利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主要做法 紧紧围绕全区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市中区司法局主动作为,着眼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合同协议、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等工作中高效与质量的关系,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基层合法性审查水平。 (一)聚焦制度引领“着力点”,审查机制规范化。合法性审核是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法治防线”,发挥重要的“过滤器”作用,必须突出其中心位置。市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印发《市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决策流程,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下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和制发流程的通知,明确发文立项、文件起草、意见征求等一系列制定流程,确保程序到位。实行提交发文合法性审查审签表、文件送审稿、政策解读、征求意见、内部合法性审查意见等材料“一次性告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工作有章可循。制定《市中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区司法局与区政府办公室及各承办部门强化工作联动协作,形成“提审-转送-审查-反馈”的工作闭环。在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方面发挥了重要制度保障作用,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专项督导镇街合法性审查落实工作,召开了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专题推进和培训会,指导各镇街规范审查程序,建档立卷重大决策事项。目前,全区各镇街均制定了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实现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机制的 100%覆盖,基本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聚焦审查方式“关键点”,合法性审查质效化。明确审核重点,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有效。坚持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相结合的审核原则,审核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政策文件规定,是否创设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收费等内容,是否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严密防范法律风险。创新审核方式,公开遴选16名律师组建区委区政府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立《区委、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小组》,充分发挥律师、法律专家等外部智囊在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提升公众参与力度,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以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在区政府官方网站专门设置板块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意见公告、草案解读、方案发布等内容进行公开,方便公众参与,从而有利于增强决策的可接受度和执行力。 (三)聚焦审查备案“突破点”,合法性审查链条化。辐射2个方向,筑牢全链条监督“闭环”保障。以合法性审核为“基点”,向前“溯源”,从源头规范权力的行使,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多元化起草机制,建立了25家企业立法及规范性文件企业联系点,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时,前评估报告、公平竞争审查报告、涉企征求意见、合法性初审意见以及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情况,确保前期程序规范履行到位。向后“跟踪”,从事后规范文件的实施。与政府办形成联动机制,统一应用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严格落实后评估机制,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三)镇街审查再规范。加强对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业务指导,进一步推进合法性审查延伸基层工作。规范镇街合法性审查程序,完善检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镇街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再完善。 来源:市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