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中区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创新推出“三点三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监管模式,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聚焦制度引领“着力点”,合法性审查规范化。 合法性审核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防线”,发挥重要的“过滤器”作用,必须突出其中心位置。我区出台了《市中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下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和制发流程的通知,明确发文立项、文件起草、意见征求等一系列制定流程,确保程序到位。实行提交发文合法性审查审签表、文件送审稿、政策解读、征求意见、内部合法性审查意见等材料“一次性告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工作有章可循。制定《市中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将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列入重大事项,要求决策承办单位在集体审议前必须经过本单位法制机构初审,在提请区政府审议前经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双重把关。建立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审查意见书统一登记、归档、管理,严格实行一文一卷,确保对全部已审查事项能够做到实时查询、动态跟踪。 二是聚焦审查方式“关键点”,合法性审查质效化。 明确审核重点,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有效。坚持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相结合的审核原则,审核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政策文件规定,是否创设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收费等内容,是否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严密防范法律风险。创新审核方式,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综合采取实地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协调会、论证会等方式,同时完善专家协助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着力提高审核质效,确保《合法性审核意见》问题提得准、意见立得住,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 三是聚焦审查备案“突破点”,合法性审查链条化。 辐射 2 个方向,筑牢全链条监督“闭环”保障。以合法性审核为“基点”,向前“溯源”,从源头规范权力的行使,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多元化起草机制,建立了25家企业立法及规范性文件企业联系点,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时,前评估报告、公平竞争审查报告、涉企征求意见、合法性初审意见以及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情况,确保前期程序规范履行到位。向后“跟踪”,从事后规范文件的实施。与政府办形成联动机制,统一应用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严格落实后评估机制,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近年来,市中区共出台政府行政规范性及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先后5次对全区涉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开展了全面的“法治体检”,全区28个部门、11个镇街及政府和政府办出台的正式有效文件中,经梳理排查,没有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文件质效显著提升。 来源:市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