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快调解”、“快警务”为着力点,共同搭建社会协调机制与公安调控机制互联、社会自治功能与公安行政功能互补、社会调解力量与公安管理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体制,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立足于加强资源整合,突出源头化解,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推出了“快调解四化举措”,即固化“快调解”模式,分别指定派出所民警和司法所干警为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公调案件信息交流和案件的对接分流工作;优化“快调解”程序,从案件源头着手,严格执行办案民警首接责任制,强化现场取证,对于可以调解的案件,严格依法受理、分流移交“快调解”工作室;强化“快调解” 宣传功效,制作普法宣传专栏,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快调解”的目的意义、调解流程以及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快调解”的氛围,让“快调解”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化“快调解”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调解员,予以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及时、方法不得当,致使矛盾纠纷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罚。 截至目前,已在辖区设立“快调室”13处,联合调解纠纷53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下一步将进一步打造派出所接警、司法所调解、法庭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一站式”调解模式,实现“多元联动”“多元化解”“多元队伍”的资源整合,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指挥高效、协同有力、行动及时、解决到位的新方法新路径。 来源:市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