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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司法局完善法律服务代理机制 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来源:编辑:时间:2021-08-06

“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开展以来,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紧紧围绕全市“9+2”改革攻坚和区委“八大冲刺”行动,坚持以建立“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为抓手,以开展“法律管家服务”活动为载体,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现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中小微企业有效流动,努力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专业团队,夯实法律服务硬支撑

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优选20名执业经验丰富、思想政治觉悟好、社会认可度高的资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服务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重点对企业劳资关系、合同履行、销售贸易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以及纠纷化解、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二、健全完善制度,工作规范高效,确保法律服务高品质

一是建立值班制度。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采取定期现场坐班与电话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指派专人值班,接待微小企业来访来电咨询,做到有应必答。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现场难以解决的,注明负责人,约定好时间,并做好登记和交接,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建立流动问诊制度。法律顾问团队定期深入小微企业,排查问诊,重点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排查涉企纠纷、梳理排查法律风险,为小微企业“把脉问诊”。四是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定期召开小微企业代表、法律服务人员等联席会议,沟通服务需求、类型及动向,并针对重点疑难案例进行合力攻坚,力求企业诉求圆满解决。

三、坚持主动作为,创新管家服务,打造法律服务代理品牌

一是打造特色“商贸法治文化城”。依托我区盛北商贸城小微企业聚集区域,联合区总工会、区检察院,打造一个独具商贸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建立一个“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办公室”,组建一支9人专业法律顾问团队,构建了“119”特色服务模式,为辖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维护保障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筑起一道“法律屏障”。二是开展四项“管家式”服务。针对不同行业特点,为企业量身定制“法律体检”活动,消除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法律隐患;上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律观念,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与控制能力;积极化解涉企纠纷,做到公平公正依法调解,为企业经营管理营造良好环境;接受企业委托,代理企业诉讼(非诉)案件,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提升法律服务质效。通过建立服务微信群、发放服务联系卡、举办法律咨询会(恳谈会)、开展实地走访摸排等形式,拓展企业需求信息渠道,努力在第一时间满足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三是全力维护社企业员工群体合法权益。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让更多社会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援助的阳光和温暖。根据《工会法律援助办法》、《山东省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在区总工会成立市中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并依托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在各镇街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设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精心选派10名业务素质强的律师轮流值班。

截至目前,累计举办法治培训41场次,发放资料2800余份,走访120家企业,解答法律咨询820起,提供法律建议130余起,完善各类规章制度80件,审查各类合同243件,出具律师函37份,法律意见113件,梳理问题隐患120件,化解矛盾纠纷9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160余万元。

    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模式, 建立了政府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的有效机制,实现了从“民求官”到“官为民”的转变,不仅将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松散服务转变为规范服务,同时把实践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与加强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了为民、利民和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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