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创新成立全省首个“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培育中心”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再谱新篇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近日,区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在总结我区“曙光帮教志愿者协会”社会化运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市中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市中司字[2017]14号),成立全省首个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引导社会组织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公益服务工作,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区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下设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负责培育全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研发和实施社会组织建设体系、公益项目运营体系、司法社工培育体系以及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绩效评估体系,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成果展示、洽谈交流、成果转化和法治分享等功能为一体,为不同需求的社会组织提供业务指导服务。通过进一步整合成员组织力量,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特殊人群帮扶转化、社会矛盾化解、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及法律援助工作等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各类组织协调联动,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服务的针对性和受益面。 目前,该系统已相继培育成立社区矫正帮扶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有效节约了司法行政工作资源,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面。下一步,还将成立人民调解协会和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新建社会组织、专业协会对司法行政职能覆盖率不低于80%的工作目标。 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中心的成立,意味着我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再次迈出坚实的一步,必将推动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