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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未检 | 杜绝校园欺凌,守护清朗校园 ​

来源:编辑:时间:2024-03-26


为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同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市中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开展多起校园防欺凌普法活动,通过法治讲座、座谈会交流等多种形式,在市中区实验学校、渴口中心学校、十里泉小学等多所学校开展以杜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系列普法活动。


我们常讲的校园欺凌,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学生欺凌”,它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我们常见的校园欺凌表现形式

可以用6个字来概括

一是“打”,既包括用刀、棍等物品攻击受害者,也包括对受害者实施推、挤、踢、戳、绊倒等身体攻击。

二是“骂”,即辱骂、中伤、讥讽、贬低受害者,包括持续地把受害者当成嘲笑的目标。

三是“毁”,即损毁受害者的书本、衣物等个人物品。

四是“吓”,即恐吓、威胁、迫使受害者做不愿意做的事。

五是“传”,既包括在学校、班级或小圈子里散播不实的谣言,也包括在网络、微信、微博上面传播谣言等。

六是“排”,即怂恿或说服同伴排挤、孤立受害者,使受害者被排拒在团体之外,或借此切断受害者的社会联结,让受害者觉得被排挤。

应该说,“打、骂、毁、吓、传、排”这6个字,比较全面地概括了我们常见的校园欺凌表现形式。

上海政法学院的姚建龙教授对全国29个县10万余名中小学生的抽样调查发现,校园欺凌发生率高达33.36%,其中经常被欺凌的比例为4.7%,偶尔被欺凌的比例为28.66%。也就是说,3个中小学生当中,就有1个被欺凌过。大家想一想,这个数字是不是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在一场校园欺凌中,一方是欺凌者,一方是被欺凌者,还有一方是旁观者


首先,想对欺凌者说:

1.尊重他人,没有人应该受欺负。当你轻视、欺凌他人时,说明也把自己放在应当被歧视、被欺凌的位置。2.合理释放情绪。用来消耗精力、提供快乐的方法有很多种,不要用最低级的、最卑劣的甚至违法犯罪的。3.换种方式证明你的强大。打压别人、欺负别人不能证明强大,能为社会、为别人提供价值才是真正的了不起。


其次想对被欺凌者说:

我们要摒弃受害者有罪论,欺凌的产生并不主要因为被欺凌者有什么过错、有什么缺陷或者有所另类,只要没有侵害他人利益,这都不是欺凌合理化的理由。同学们,当感到万念俱灰,觉得眼前的困境不可逾越时,你需要知道,这只是因为你还年少,没有足够的认知和能力去解决问题,不代表它不能解决。这时请你再相信一下你的家人,你的老师,同学朋友,还有法律,向他们伸出援手,一定会有人帮你,会有办法的。


最后想对旁观者说:

旁观者的心情也可以理解:担心自己会受伤,担心自己会成为下一个被欺凌的目标;被欺凌者不是自己的朋友;要和大多数人站在一起才安全;不知所措,不知道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怎么保护他人……但有的旁观者意识不到自己带给欺凌的扩大作用,同样也意识不到自己可以成为阻挡欺凌的强劲力量。旁观者完全可以转变为见证者、反抗者和守卫者。

学校应该是最安全最正能量的地方,我们检察机关会继续立足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持续加强校检合作,共同筑牢学校保护体系,守护“零欺凌”清朗校园!

抵制校园欺凌

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告诉同学们

既不要做施暴者

也不要做受害者

让我们共同努力

对校园欺凌说不


来源: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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