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区检察院办理了一件涉企职务侵占案件,被告人宋某某利用担任某水泥厂保卫科负责人的职务之便,伙同大车司机郭某侵占水泥厂内石料,致该企业损失人民币30余万元,严重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全力敦促犯罪嫌疑人退缴违法所得,为企业挽回全部经济损失,并针对企业在经营管理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加强科学管理、加大法治教育等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违法犯罪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