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1日上午,市中区检察院未检科举行案件集中(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活动,分别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隋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的杨某某、李某某、史某某等四人进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及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张某某、倪某某、马某某等三人进行不起诉宣告。 宣告中,贺成明副检察长对涉案人员不同事实、不同经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训诫,并逐个听取了涉案人员的辩解意见和现场感言,涉案人员及其父母纷纷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这次宝贵的悔过自新机会,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将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以实际行动回报检察机关的厚爱。 (市中区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