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政法 > 法院

全民国安 你我共护——市中区法院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来源:编辑:时间:2024-04-16


415

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利人民,国家安全靠人民

2015年7月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国家安全普法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使命感、责任感,在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市中区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安全,共“童”守护


4月12日上午,市中区法院干警走进东湖小学,为师生们讲授了一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法治教育课。

“大家知道什么是国家安全吗?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呢?”课上,干警们以贴近孩子生活、易于理解的故事为例,向在场师生们普及了《国家安全法》的相关知识,帮助同学们正确认识和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浅出地引导他们提升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国家安全,人人可为


在荣华里社区,干警们通过拉横幅、发传单等方式,深入浅出地向往来居民介绍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普及日常生活中可能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举报途径,倡导大家积极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干警们激动人心的法治宣讲,迅速吸引了众多居民的目光,他们纷纷驻足倾听并咨询,干警们一一耐心解答。活动共发放手册1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件,营造了浓厚的国安普法学法氛围。


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每个人都是国家安全的守护者。下一步 ,市中区法院将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持续性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筑牢广大人民群众国家安全思想防线,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浓厚氛围。



来源: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长安网群
Copyright 2017-2018 www.zzszf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十楼
备案号:鲁ICP备140253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