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为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3月14日,市中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干警走进街头,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摆上货架的商品应该明码标价,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监督权……”干警们向群众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入讲解群众关切的假冒伪劣商品、质量问题、商家霸王条款等问题,详细介绍了消费维权流程。“干货满满”的科普吸引到了不少路过的居民,他们纷纷驻足倾听并咨询,干警们一一耐心解答。 本次宣传活动发放手册1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件,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市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