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报为树立示范典型,常态化开展“四项创建”示范活动,激励全省法院干警担当作为争先创优,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组织创建、择优推荐、评估验收、廉政审查、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5个法院为“智慧法院”,50个法庭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被命名为“智慧法院”,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齐村人民法庭被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来源:市中区人民法院复制搜一搜分享收藏划线人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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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示范典型,常态化开展“四项创建”示范活动,激励全省法院干警担当作为争先创优,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组织创建、择优推荐、评估验收、廉政审查、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5个法院为“智慧法院”,50个法庭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其中,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被命名为“智慧法院”,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齐村人民法庭被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来源:市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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