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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法院:烦心事、揪心事,来到“中心”都不是事!

来源:市中编辑:时间:2023-11-13

为进一步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市中区法院加快推进全区诉前调解中心建设,联合打造多主体参与、多领域汇集、多链条驱动的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在诉前调解指挥调度中心,法院与行业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疑问。


在永安镇诉前调解中心,杨园园法官同人民调解员一起,线上成功调解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为远在外地的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在文化路街道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就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业务问题与张慧法官进行了交流互动。


在各塔埠街道诉前调解中心,区法院经验丰富的派驻调解员为街道新招用调解员提供业务上的指导。


什么是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即为发生在诉讼前的调解,是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后,法院立案受理前,法院综合考量案件性质及当事人情况等因素,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渠道,通过委派调解员或者调解组织依法进行调解的一项灵活高效进行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制度。

诉前调解的优势有哪些?

程序便捷。诉前调解中心遍布市中区11个镇街,当事人可就近提出调解申请。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如果调解不成还可依申请进入诉讼程序,案情简单的可在镇街巡回法庭就地速裁。

省时省力。调解员或调解组织基于当事人双方的自愿性原则,可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远程视频调解,为当事人节约来回奔波的时间和精力。另外,诉前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保护隐私。诉前调解一般不公开进行,调解过程充分保护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等不便公开的信息,调解成功后若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也无需公开。

促进和谐。诉前调解的显著特征即为化干戈为玉帛,可以使当事人有商有量不伤和气、理性平和解决纠纷,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冲突、争执,更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关系和谐。

诉前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经法院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诉前调确”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或通过“诉前调书”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与其他裁判文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能够即时履行的,当场履行完毕后案件了结;不能够即时全面履行需要延后或分期履行的,达成调解协议后可申请司法确认或申请出具调解书,一方当事人如果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市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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