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需在显著位置设置禁入、限入标志。但部分经营者受利益驱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时有发生。近期,市中区已对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者依法查处。 2025年5月,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KTV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涉嫌违法接纳2名未成年人,执法人员当即请求市中公安分局协助核查,最终确认两人为未成年人。该KTV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场所负责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经详细调查,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25年6月向该KTV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9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中区将以全市未成年人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大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企业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深化源头预防,加强娱乐经营行业准入管理,严格审核经营者资质与经营条件,确保新设立的娱乐场所依法依规经营。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教育引导,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等不适宜场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