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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企优商 政法护航 | 市检察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关措施

来源:编辑:时间:2024-02-06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 兴企优商  政法护航 ”五项行动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部署要求,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中心工作,立足政法职能,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兴企优商、政法护航”五项行动,聚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市场主体打造宽严相济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公布市检察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关措施。



1.以把握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打造规范营商秩序。聚焦“6+3”现代产业发展,重点打击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加大对重大专项资金保护力度,为产业发展清障铺路。密切关注全市招商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主动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服务,保证项目投资安全。深入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骗贷、洗钱等风险型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枣庄经济金融安全。
2.以保障创新发展为切入点,护航企业健康成长。依法维护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畅通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绿色通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做好合规整改“后半篇文章”。推行涉知识产权案件“三优”办案模式,围绕高端化工、智能制造和锂电产业等创新链,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的犯罪,为企业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积累保驾护航。
3.以强化涉企案件法律监督为关键点,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重点监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等行为,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加大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着重监督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督促解决涉企执行难问题。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衔接机制,围绕市场监管、准入等领域,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充分运用诉前程序,妥善采取公益诉讼案件司法措施,慎重采取建议或请求关停措施。
4.以提供优质检察服务为结合点,搭建检企连心桥。设置企业法律服务专门窗口,对涉企信访案件进行集中清理、统一管理、逐案督办、全流程对接。对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敏感案件,强化一体履职,专案专办,确保办案效果。大力推进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法治教育基地等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助力园区和企业健康发展。抓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检企人员接触,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活动,主动“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等,引导企业在我市健康发展。





来源:枣庄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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