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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企优商 政法护航 | 市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来源:编辑:时间:2024-02-06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 兴企优商  政法护航 ”五项行动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部署要求,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中心工作,立足政法职能,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兴企优商、政法护航”五项行动,聚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市场主体打造宽严相济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公布市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1.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落实落细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司法理念,深化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案例化“三述”活动,积极运用“府院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努力实现涉企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2.建立常态化服务联系企业机制。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建立常态化走访联系企业制度,定期梳理总结涉企案件,发布典型案例,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构建亲清法企关系。
3.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持续优化涉企诉讼服务质效,推进立案、交费、送达、鉴定、保全等诉讼服务网上办理、一次性办好。
4.坚持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广诉前调解中心建设,将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速裁快审、巡回审判等一站式解纷职能融入“一站式”矛调中心,加大涉企纠纷调解力度,提升调解工作效率。
5.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全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坚决肃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暴力讨债以及插手企业经济纠纷的黑恶势力,严格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助力企业脱困重生、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6.提高纠纷解决质效。建立小额债权纠纷快速审理机制,规范涉企案件审限管理,加强诉讼引导和释明,充分发挥一审查明事实、二审定分止争作用,增强实质性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的成效,充分运用审判质量指标体系及配套机制,强化对涉企案件审判的管理调度,持续提升司法审判保障质效。
7.规范涉企案件财产保全。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情况下,善意选择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方式进行保全。保全、查封、扣押企业的财产,原则上以其价值能够满足裁定载明的金额为限,严禁超审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8.建立惠企快执机制。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督导、指挥和快速反应的作用,将涉企案件列入“执行铁拳”攻坚重点,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财产,积极运用悬赏调查、审计调查等手段,最大限度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主动履行义务或者积极履行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人,视情形出具证明文件,帮助企业修复信用。
9.完善判后回访制度。认真落实判后答疑机制,落实院领导审判接访日、执行接访日制度,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工作档案,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听取企业对案件实体处理和审判程序方面的意见建议,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以及媒体曝光的超标的额查封、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及时与涉案企业联系并开展核查工作,依法及时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

10.监督检查问责问效。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每季度由中院立案庭、审管办、执行局牵头开展一次大清查活动,严肃排查纠治久调不立、久审不决、久执不结等情况。






来源:枣庄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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