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 持续凝聚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枣庄市市中区坚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载体,加力提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各项指标高质量完成。2022年成功创建省级基层治理实验区,“快警务”荣获2022年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扩面打榜全省一等奖,并多次登上央视新闻、人民日报头版,10余项工作被中央媒体刊载,2022年1月,区委依法治区办被评为“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今年6月,市中区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聚焦高起点谋划 凝聚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合力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2020年6月启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市中区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先后19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进展。2023年6月21日,再次高标准召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大会,区委书记、区长出席并讲话,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加压。 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标示范创建的指标标准,印发《市中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将100项任务指标逐一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先后3次召开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实地评估迎检会议等,推动全区形成齐心协力、高效运转的示范创建工作格局。 在区融媒体全域开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栏”,并将示范创建与政法网格纳谏大走访、全区法治文化宣传接力等活动紧密结合。今年7月,组织全区42个责任部门开展示范创建专题培训,逐项解读指标标准,对标找差距补短板,先后3次邀请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领导现场指导申报材料整理审核工作,规范整理汇编9册1500余份。 聚焦高标准定位 精心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品牌亮点 探索建立“一庭两所”“快警务+快调解+快处理”的联调机制,在城区集中设立3处“快调中心”,全市率先推动司法所在辖区派出所设立“快调工作室”,及时分流快警不能当场化解的矛盾纠纷,实现80%以上的矛盾纠纷当日结案,复杂疑难纠纷一周内结案。建立健全调解前置程序,推行“多元解纷+速裁”的“快处理”模式,诉前化解案件1500余件,履约率达100%,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分别提高到97.5%、99.3%。 (二)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凝聚行业治理合力 充分整合司法、法院、金融消费协会等力量,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在齐村金融法庭、司法所分别设立金融诉调对接中心、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构建了金融纠纷“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公证调解”多元共治“生态圈”,金融诉讼案件平均办案天数由170天压缩到24天。 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网格员”试点工作,选聘“法治网格员”42人,全部分配到基层司法所,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并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和日常管理制度,确保“法治网格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四)创新打造“温馨驿站”,撑起妇女儿童维权法治“小红伞” 在全区11个镇街建立“温馨驿站”,并设立“小红伞”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组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志愿帮扶、心理咨询、妇女工作等团队,构建“1+1+N”维权网格,拓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渠道,为76名妇女儿童提供涉及家事纠纷、家庭暴力和心理疏导等服务120余次,打造了妇女儿童维权的温馨港湾。 聚焦高质量推进 全力塑造法治政府建设市中样板 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公布242项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先后与27省101市开展跨省通办合作,打破属地化管理限制,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294项,审批时限平均减少超过97%。 印发《市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创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回流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每年编制《市中区人民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法定程序,遴选16名律师组建区委区政府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配合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查率达100%。 (三)建立规范标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出台《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六条措施》等文件,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落实执法责任。在全市首创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特邀1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并确定10家企业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打通行政执法监督“神经末梢”。 推进区、镇街“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规范建设全覆盖,中心街街道“一站式”矛盾调处品牌“中心优解”入选中国网2023法治获得感典型案例。创新“一查二议三评”履职评议模式,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案件监督纠错力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履行率100%。 来源:幸福微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