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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创新强化涉案车辆管理 打造规范警务又一样板

来源:区公安分局编辑:市中区时间:2017-07-11

多年来,交警涉案车辆体量大,停放管理工作敏感度高。为切实规范该领域工作,去年下半年以来,交警大队直面困难问题,主动寻求破解办法,通过建设涉案车辆管理中心,配套研发涉案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涉案车辆的全程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极大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增强了交警执法公信力。

  一、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规范建设涉案车辆管理中心。长期以来,交警部门没有自建停车场,涉案车辆多停放于交通运输部门或社会经营的停车场,停车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由车辆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收费过高等信访、投诉问题频发。2016年1月27日,省厅交管局召开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涉案车辆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管理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要求各地争取上级和同级财政支持,将涉案车辆保管费用纳入本级预算管理,解决经费保障短板,从源头上杜绝转嫁费用的问题。交警大队抓住这一有力契机,在分局党委的组织领导下,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先后将206国道北侧原事故处理中队改建为大型涉案车辆停车场,依托文化东路新事故处理中队,配套设置小型涉案车辆停车场。二处停车场占地面积11260平方米,合理划分功能区,配备灭火器等消防防护器材,全覆盖安装高清监控,交警大队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严格按照涉案车辆管理工作制度和规范开展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主体看管的症结,夯实了涉案车辆管理的基础保障。被扣留的涉案车辆在公安机关办案期间停放的,车主无需缴纳停车费,一并整治了收费乱象,受到群众欢迎。

 二、提高标准,强化创新,研发涉案车辆管理信息系统。为进一步提升涉案车辆信息化管理水平,在建设涉案车辆停车场的同时,交警大队历时3个多月,研发出涉案车辆管理系统,实现与停车场的同步配套启用。系统设置查扣车辆信息录入、处理、放行及统计查询四个模块。涉案车辆进入停车场前,需由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查验、拍照,记录油表指针、行驶里程等数据,而后录入车辆信息,上传法律文书和照片,记载车辆基本信息、入场时间和经办民警等内容,才能根据系统生成的车位编号,将涉案车辆停放到指定区域。车辆放行时,也需经系统开具《车辆放行通知书》才能放行。系统另可分门别类统计相关数据,查询涉案车辆具体信息,准确掌握车辆去向,使得整个车辆入场、看管、放行等环节始终处于信息化监督之下,有力促进了基础警务与智慧警务相融合,推动涉案车辆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三、双向审核,严格监督,确保涉案车辆管理规范高效。为最大限度堵塞执法漏洞,提高管理实效,交警大队对涉案车辆入场、放行采取“双审核”制度,即涉案车辆进入停车场前,管理人员首先审核车辆查扣凭证,确认扣留车辆的合法性;放行车辆时,再次审核民警出具的《涉案车辆放行通知书》,重点审核车辆涉及的违法行为是否处理完毕,坚决杜绝乱扣、乱放等问题出现。同时,要求民警在开具《涉案车辆放行通知书》时向当事人发放监督卡,公示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对整个涉案管理流程进行举报投诉。另实行“日监督、周通报、月考核”制度,安排专人每日网上监督,每周网上通报,每月实时考核,针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一经查证属实,依规依纪对涉案车辆管理人员、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追责,推动了涉案车辆规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系统启用以来,共接收、管理涉案车辆3637辆,放行3158辆,未发生任何因车辆损坏、丢失、冒领以及乱扣、乱放、乱收费等问题引起的举报、投诉和信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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