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三强三优” 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马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赋予人民法院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强理念、优品牌,强主业、优服务,强管理、优质效“三强三优”专项活动是山东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义。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三强三优”专项活动为抓手,坚持以专业态度服务大局,用敬业精神服务群众,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地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举强理念之“纲”,张优品牌之“目”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司法理念现代化是确保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司法品牌则是法院创新创优成果的集中展示,是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的闪亮名片。培育和打造司法品牌的过程就是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推动法院事业新质发展的过程。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统筹好上级法院部署和自身工作实际,牢牢把握品牌打造的正确方向。要践行“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能动司法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到精于从政治上看、善于从法治上办。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打造诉前调解中心,推动形成一个中心、三大体系、 五项机制“ 135”工作模式,今年已在诉前化解案件1488件,调解成功率达56.21% ,相关工作受到省委政法委、省法院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谱写了诉源治理“枣庄市中实践”。要持续深化司法理念引领,聚焦专业化审判、执源治理、司法责任制落实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一庭室一品牌、一部门一特色”活动,让各类审判有“亮点”、 各项工作有“ 特色”,打造出一批“叫得响”“推得开”的“枣庄市中样板”。 扎深主业之“根”,旺优服务之“蔓” 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审判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安身立命之本、根基所在。根基越深,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藤蔓”就越枝繁叶茂、 硕果累累。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做到服务大局靠前站位,促推治理积极担当,案件审理“三效”统一。要聚焦省法院找准“着力点”、创新“增长点”、把握“深化点”要求,扎实开展“司法护航”工程,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持续服务保障二手车市场、建材市场等项目提升改造,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坚决打好打赢“十大跨越赶超攻坚战”和“ 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牢固树立“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如我在诉” 意识解决好人民群众的“ 难事”,办理好教育、就业、医疗、安居、婚姻家庭等民生“小案”,以公正司法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坚持办案就是治理,高度重视个案办理和总结宣传,近期市中区法院有关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实现了10年来“国字号”案例“零突破”。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典型案例的发掘、培育和提炼,切实以司法审判引领社会风尚。 抓强管理之“因”,结优质效之“果” 审判管理作为业务中枢,是法院政治建设、人员考核、案件管理、审判监督与指导等职责权能的总和,是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只有树立“大管理观”,将监督管理“沉”下去,才能把审判质效“提”起来,进而实现从“ 快中求好” 到“好中求优”转变提升。按照《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市中区法院26个质效指标均优于或处于合理区间,是新指标体系实施以来首次全面达标,其中,调解率、一审裁判被改判率、执行完毕率等13个质效指标实现同比趋优。要巩固好现有成果,持续强化案件管理,以落实阅核制度为抓手,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发改案件评查机制,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要以科技赋能引领智慧监管,善于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研判审判态势,着力提升审判质效。要抓牢队伍管理,全面推行“两张清单”,完善全面、全员、全时考核体系,常态化开展“法官讲堂”“案例评选”“岗位练兵”等活动,充分挖潜提升全院干警尤其是法官助理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以知责明责推动法院队伍履责尽责。要坚持从严治院,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从严抓实“三个规定”,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夯实审判工作现代化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