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调解员期间,有一件纠纷让她印象深刻。被申请人唐某向枣庄某银行贷款利息迟迟未能偿还,申请人银行方称这笔贷款因欠款多年,属于严重违约,故坚持向其提起诉讼。
秉承着调解优先的原则,法官孙中胜和任衍丽说服银行方暂缓诉讼,及时联系唐某了解情况。经过沟通,任衍丽了解到唐某是有还款意愿的,但目前他在建筑工地打零工,收入、时间、工作均不稳定,家里还有上大学用钱的孩子和年迈要赡养的老人,资金入不敷出,故没有按时还款。而面对欠款和家庭的重压,他本人情绪也十分消极,几度流露出轻生的念头。鉴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任衍丽抓紧向承办法官汇报,法官决定立刻安排现场调解。由于唐某工地下班时间较晚,齐村法庭开放“晚间法庭”,于晚上7点开启了双方的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任衍丽向银行详细说明了唐某的实际情况,耐心向唐某说明了银行的规定,让双方“通气”理解。在她的努力劝说下,银行最终同意对唐某予以照顾,在欠款利息和还款时间上给予一定的“宽限”,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一场银行烦心,被申请人闹心的金融案件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