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锋:陈璐璐,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主要荣誉:曾荣获平安枣庄建设先进个人、枣庄市青年岗位能手、全市公益诉讼业务能手,荣记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多次受到市院、区委、区政府嘉奖。 陈璐璐同志自2005年入院以来,先后在侦查监督科、第一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工作,她始终坚守初心,奋斗在办案一线,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解案析疑、不枉不纵、释法说理,从检18年以来始终严把案件质量关,承办各类案件1000余起,现场调查取证80余次,发出检察建议100余份,化解矛盾纠纷10余次。 她忠诚履职,力求极致。多年来在办案中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如我在诉、如履薄冰的审慎态度审查证据,以求极致的精神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力求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曾经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因患有肌无力症,并以此为借口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通过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可持菜刀切菜,可驾驶三轮电动车出行,与其所供述的没有力量持刀杀人相矛盾。面对单薄的证据,办案人主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侦查方案,并积极与上海司法部鉴定中心取得联系,经鉴定中心鉴定并咨询鉴定中心专业人员意见后,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在面对扎实的证据后认罪伏法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她以匠心守护初心,以检察担当回应群众关切。多年来坚持敢办案、会办案、办好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办理中铁广州工程局某公司民事申诉案时,为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她短时间内克服困难,跨省调阅案件相关的刑事卷宗20余册,通过刑事、民事证据双向比对后,发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经提请抗诉后,法院再审改判,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陈璐璐同志始终秉承忠诚党的事业、牢记使命担当的信念,认为每办理一起案件就是要用专业的业务能力,去守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心系群众为民解难,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不断拓展生命的宽度,让梦想在检察事业中绽放。 来源:市中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