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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旗飘扬 检徽添彩 | “党员先锋”步明泰

来源:编辑:时间:2023-11-03

党员先锋:步明泰,男,中共党员,山东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主要荣誉:平安枣庄建设先进个人、枣庄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记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受到市院、区委、区政府嘉奖。


步明泰同志自2007年进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以来,先后在控申科、研究室、公诉一科、公诉二科、第二检察部工作。他对党忠诚,立场坚定,自觉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从事检察工作16年,长期奋战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其中多起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典型案例。


步明泰同志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公诉工作的生命线,精工细作,精益求精。2018年办理的陈某某贪污案,案件卷宗近100册、电子数据1000多组、涉案金额3600余万元,面对如此复杂繁重的工作,他认真做好整体办案工作计划,严密制定每一天的工作事项和具体要求,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将案件全部审查完毕并且补充完善了证据,最终查清了犯罪事实,将该案成功起诉至法院,陈某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该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优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暨参与社会治理案件”。


步明泰同志时刻牢记检察履职既要打击犯罪也要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使命。2022年办理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众多集资参与人员为追回损失,多次到检察院询问案件情况。面对情绪激动的集资参与人员,他总是耐心释法说理,认真开导安抚情绪,在听取意见诉求后,详细讲解案件进程,并承诺尽最大可能帮助追回损失。他在办理案件时,引导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积极赔偿,最终帮助集资参与人员追回损失。后集资参与人员来院当面表示感谢。


平凡书写伟大,实干笃定前行。步明泰同志从事检察工作16年,不管在什么岗位,承担什么职责,始终把忠诚于党、忠实于法律作为价值追求,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扎实过硬的业务素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高质效办理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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