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锋:曹光,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副书记、检察业务管理部副主任。 主要荣誉:曾获评全省优秀派驻检察人员、多次荣获市检察院和区委区政府记功、嘉奖和先进个人。 曹光同志于1992年进入市中区检察院,先后在公诉、反贪、刑执检察、警务、检察业务管理等部门任职。从检三十余年,无论是在哪个岗位,他都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工作中,他勇担重任、敢于挑战,多次办理或参与办理社会敏感度高、复杂疑难的案件,曾被市院抽调参与省院交办重大自侦案件的警务保障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案任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2年以来,他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检察办案活动,对人民监督员提出书面的意见和建议,均及时系统流转并协同办案部门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积极开拓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新途径,尝试在多种案件、不同程序中引导人民监督员监督。从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申诉等案件的公开听证,到案件评查、社区矫正检察等,均纳入到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凸显监督成效。他团结带领法警队员送达各类法律文书、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协助刑检部门提讯,扎实做好协助职务犯罪侦查,参与公益诉讼调查核实等警务保障工作。 除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外,曹光同志还服从并做好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无论是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服务,还是深入企业、乡镇开展法治宣传,他始终本着一丝不苟的态度,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不忘初心使命,为广大群众送上亟需的服务。 曹光同志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共产党员的使命担当,继续奋勇争先、昂扬前行,以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把经手的每一项工作“做优、做强、做实、做好”。 来源:市中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