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典型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队伍 > 先进典型

党旗飘扬 检徽添彩 | “党员先锋” 韩洪伟

来源:编辑:时间:2023-10-07

党员先锋:韩洪伟,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业务管理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获得荣誉:曾多次获得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三等功和先进个人等荣誉。


韩洪伟同志自1995年考入检察院,先后在法纪科、公诉科、法警队、法律政策研究室和检察业务管理部工作。他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要求自己,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在法纪科工作期间,多次深入煤矿重大责任事故现场调查取证,为案件顺利办理取得关键证据。在公诉科工作期间,所办理的案件均案结事了,其中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占30%,总结了“全过程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被高检院、省院转发推广。撰写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国企服务”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转发。在研究室工作期间,经深入调研,提出了“先打基础、再上台阶、瞄准精品”的工作思路,促使全院理论调研工作实现了从“干警拿不动笔写不出理论调研文章”到“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的转变,工作经验被高检院推广。按照院党组部署,在“走基层送服务”大走访活动和党建工作中,发挥了策划和组织实施作用。

2019年5月负责检察业务管理部工作,对主要数据分析研判,设立《业务数据情报》,为决策和办案提供参考。积极推动办案人员树立数据意识,推行公检法案件全面质效管理,有效起到了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作用。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确保人员不出问题,案件安全不出问题,团结一致,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组织拍摄院宣传片«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被高检院评为司法警察“特别喜爱的歌曲”。


从检28余年,韩洪伟同志始终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担当作为、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对党忠诚、为民敬业的良好形象。


来源: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枣庄长安网群
Copyright 2017-2018 www.zzszf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共枣庄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十楼
备案号:鲁ICP备14025379号